郑州综合利用所郑州城市地质调查钻探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 来源:◇ 作者:郑州综合利用所◇ 发布时间:2019-0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土资源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5164号)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68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对郑州城市地质调查钻探施工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开优选委托业务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经费(万元)

主要工作量简介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郑州城市地质调查钻探施工

140

1:25000工程地质与地下空间调查50km2,工程地质钻探3200m,静力触探500m,波速测试3200m,标准贯入试验1000m,岩土试验与土工试验830件。

1)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服务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机构;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 必须符合上述“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具有承担过相应工作的经历;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 公告的发布

在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发布。

2. 招标文件的发放

符合“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3.报名地点:郑州市陇海西路328307室。

4.报名时间:2019411日至4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5.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及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第4)项需出示原件,其他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即可。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 资质证书; 

  3)承担过相应工作经历的业务合同;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任何不实材料、违规投标,以及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解除投标人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

见招标文件

六、谈判时间与地点

见招标文件

七、声明

本公告仅在《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地 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28   邮政编码:450006

 联系人:马驰  0371-68633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