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然资源部多金属矿综合利用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室对外开放和同行学术交流,根据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多金属矿综合利用评价重点实验室设立2021年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国内外学者、科研人员与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一、研究和资助方向
项目名称 |
研究目标 |
预期成果 |
经费 |
期限 |
碱性岩型稀土矿中稀土与萤石高选择性捕收剂的开发 |
明确常规稀土矿物捕收剂分子与矿物表面的空间匹配关系,并以此设计出对氟碳铈矿和萤石具有高选择性的捕收剂,实现碱性岩型稀土矿中战略性矿产资源(稀土与萤石)的高效回收利用 |
1. 开发1种低成本、常温新型捕收剂:对氟碳铈矿和碱土金属矿物具有高选择性。 2. 发表SCI论文2篇。 |
8万 |
1年 |
二、开放课题基金申请
1.申请者可通过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http://www.imu.cgs.gov.cn)下载课题申请书,并通过联系人上报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同时向实验室提交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并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日期前递交本实验室。
2.申报者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包括在读博士研究生),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青年科技人员。
3.实验室按照规定时间受理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学术委员会采用会议方式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申请课题经审核批准后,列入本实验室研究计划,申请者可利用开放课题基金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三、开放课题基金管理
1.开放课题实行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制,课题申请书将组织专家审批,评审结果在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http://www.imu.cgs.gov.cn)上公示。审批通过后,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申请人按申请书的内容完成研究任务,执行年度经费预算。获得批准签订合同的日期即为课题的起始日期。
2.课题经费预算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及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编制预算,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成果进行评审。
3.开放课题基金的研究成果由申请人和本实验室共享。课题资助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标注“自然资源部多金属矿综合利用评价重点实验室”;并注明“自然资源部多金属矿综合利用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单位署名“自然资源部多金属矿综合利用评价重点实验室”第一,研究者所在单位第二。
4.项目研究结束经过评审验收后,成果报告、资料和图表等交实验室保管归档。
四、其他要求
本次申请受理的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10月22日,具体研究内容及要求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请有意者在规定日期内提交6份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驰
电话:0371-6863378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45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