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来源:地调局郑州综合利用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4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垃圾收集清运服务项目

  2.采购人: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3.最高限价:1200元/车(三种类型车辆①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专用生活垃圾压缩车/14m³、②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单桥建筑垃圾车/16m³、③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双桥建筑垃圾车/20m³),以上费用均包含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及其他费用。

  4.服务期限:2年。

  5.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和高新区长椿路22号。

  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二、参加比选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比选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比选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参加比选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4.参加比选人须具持有环卫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5.参加比选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禁止转包和分包(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2.相关要求:请有意参与比选的参加比选人,在截止时间前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响应文件一式5份,1正4副,如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本需每页加盖公章,以邮寄或者现场提交方式递交至联系人,逾期报名无效。响应文件应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网站(http://www.imu.cgs.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

  办公地点:综合楼408室

  联系人:崔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632083

  邮箱:zzsw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