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采购项目公开比价公告

◇ 来源:地调局郑州综合利用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16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2.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采购

  3.最高限价:5.48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比价

  5.采购范围: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1台,包含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要求,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

  7.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供货

  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

  10.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1

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检测仪

规格型号:JC-580型;

测量参数:锑、砷、汞、镉、铅、锌、铜等十余种重金属参数(可根据需要选配测量元素和相应试剂);

锑等元素检测范围:0.1μg/L-100mg/L。(注:不同元素检测范围略有差异);

检测精度:RSD2%(以Sb=50μg/L计);

检出限:5ug/L~8ug/L(具体根据元素)。

1

54800.00

  1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总额的100%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要具备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

  2.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禁止转包和分包(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4.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出具承诺)。

  三、投标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方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等)邮寄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28号。报价文件密封完好,标注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价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8632018

  附件: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