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 来源: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处◇ 作者: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6-05-27
国土资源部郑州矿产资源利用评价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中和利用研究所),坚决遵守《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GB/T1548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进行本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在DZ/T 0251-2012《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准则和规范的要求下,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制定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进行矿产资源评价、选冶试验和矿石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信守合同和协议,保证质量,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中心的所有人员不得与评价报告、检测数据或鉴定结果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严格履行职业道德,杜绝商业贿赂。严守国家、中心和客户机密,保障客户利益。行政领导保证不给试验和检测人员施加行政和财务压力,不干预业务部门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价和检测活动。试验和检测人员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保证评价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和诚信性,为社会提供准确的第三方公证数据。
中心的所有从事评价、试验和检测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与客户提供的研究项目和检测内容相关的产品设计、研发和供销等活动,确保客户利益,本中心承担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一切法律责任。
中心的所有人员不得与评价报告、检测数据或鉴定结果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严格履行职业道德,杜绝商业贿赂。严守国家、中心和客户机密,保障客户利益。行政领导保证不给试验和检测人员施加行政和财务压力,不干预业务部门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价和检测活动。试验和检测人员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保证评价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和诚信性,为社会提供准确的第三方公证数据。
中心的所有从事评价、试验和检测工作的人员,不得从事与客户提供的研究项目和检测内容相关的产品设计、研发和供销等活动,确保客户利益,本中心承担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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